保罗严责加拉太人所从的“别的福音”是什么?
保罗传道三十多年,从他一生所走过的三次佈道路线看,他去加拉太省的次数最多(包括最后经过此地的罗马之行,共四次),其中圣经上常出现的安提阿、基利家、以哥念、弗吕家、特庇…等都在加拉太地区,保罗的家乡大数也在这地区。他倚靠圣灵,在这外邦人地区传道十多年,成果斐然,其中安提阿教会最为著名。因司提反殉道、门徒四散,有从耶路撒冷地区逃到安提阿的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,他们是普通基督徒,在安提阿停下,按使徒和先知的教训,向希腊人传福音,神与他们同在,在安提阿建立了第一所外邦人的教会,并由巴拿巴和保罗共同牧养教会一年多【徒十一19-29】。其间神在安提阿教会拣选出几名教师和先知,他们在异象中领受了圣灵的指示: “要为我分派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”【徒十三1-2】,于是保罗、巴拿巴就奉神差遣,这些教师和先知为他们禁食祷告,打发他们去向外邦人宣教。从保罗在安提阿教会的事工,以及蒙神的差派,可知保罗在加拉太各教会所传的是纯正的福音。
后来,有犹太基督徒从耶路撒冷来到加拉太一些教会,他们质疑保罗的使徒职分和他所传的道,因为保罗沒有跟从过耶稣,并不
是耶稣亲自拣选的门徒(然而我们都知道:保罗是在去大马色路上,复活的耶酥亲自向他显现,拣选他为外邦人的使徒的)。这些犹太基督徒向加拉太人传了“别的福音”。加拉太省地域广大,有多个保罗建立和服事过的教会,针对这些来者不善之人,保罗以他自己并他基督里众弟兄的名义,向加拉太地区各教会书写了【加拉太书】。首先,他向这些挑战他使徒职分的人声明:他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、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【加一1;11-12】;保罗同时严正指出:加拉太人被假教师迷惑,很快就离开了“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”福音,去跟从了“别的福音”,是错误的【加一6】。
什么是保罗所说的“别的福音”呢?(实际上是错误的“福音”)为什么会很快被人接受呢?
保罗所传的是上帝白白赐予的恩典,人只要信就能得着、即“因信称义”的福音;而一些从耶路撒冷来的犹太“基督徒”則宣称:“信耶稣后,还必须接受割礼,并完全遵守旧约律法条例,才能得救”。他们所传的这些“因行为称义”的神学主张,就是保罗所批判的“别的福音”,与单单信耶稣基督的“因信称义”教义是不相容的。这样的神学主张,是因为犹太人怀着自己是“神的选民”的优越感;又不明白“因信称义”的福音真理,自己不信,对保罗邀请外邦人来信耶稣,认为外邦人得救也太容易了!(因为他们不明白保罗是得神的启示如此行的)。所以,他们所提出的主张是要外邦信徒“犹太化”,其实质是:否定了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罪人受死的代赎价值;否定了基督信仰最根本的“因信称义”教义。因为这些犹太“基督徒”虽然信了耶稣、却不明白“因信称义”的教义,还要坚持犹太教的要求,当然就认为外邦人应当“犹太化”才够得救的资格。
加拉太基督徒本来已经接受了保罗所传的基督福音,但因为初信,灵命幼小,就被外来犹太“基督徒”的教导所引诱,竟然很快地就接受了假师傅的教训;而保罗洞察了这些居心叵测的犹太基督徒(他们的神学观点证明他们并未得救),愤怒的保罗遂用最严厉的形容词“咒诅”(指从神而来的咒诅【罗九3】)来谴责这些假师傅。
那么,“因信称义”和“以行为称义”,两者之间有什么本质差别呢,难道信神不需要好行为吗?
(1)因为人的罪性,没有一个人能夠“以行为称义”。神要求我们守律法,不仅从外在行为上满足要律法的要求,而且从心灵思想中也应完全合乎律法的要求。
神在旧约中,通过摩西向祂的选民犹太人颁布了“十诫”以及一系列例律、典章,要他们遵守,但是,人因为有亚当遗传的罪性,加上撒但的搅扰,靠自已的努力达不到律法的要求(更不要说犹太人背离神,在神所定的律法之外,还把历代所遗传下来的“口传律法”来取代神的律法,这就使得人更加无可适从;因为他们把犹太文士所制定、流传下来的“口传律法”与神颁布的律法并列,叫人遵守,使人误认为都是神的律法,这是犯了“假传圣旨”的罪,因为神的话是一点一划都不能改变的)。保罗在【罗七14-24】中以自己蒙召前“立志行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”的心灵痛苦,深刻地揭示了罪人无法靠自己行出律法的真理。以“十诫”为例,我们扪心自问,谁敢向神说:我能做到百分百之百遵守 “十诫”吗?无人敢说!因为人很难遵守全律法。而经上说:只要干犯了一条律法,就是违背了全律法。神说:律法是叫人知罪的。所以,人若想“以行为称义”,必要落空。
(2)“因信称义”是神赐予他所拣选的人白白的恩典。
在旧约历史中,让我们认识到:耶和华神所创造的万物中,最愛的是祂按着自己形象所造的人类,祂要我们管理全地祂所造的物【创一26】,祂把亚当、夏娃安置在伊甸园中,和他们亲密相交。但是,自从亚当、夏娃错用了神以爱赐予他们的自由意志、被蛇(魔鬼)引诱犯罪之后,被神逐出伊甸园,人因离开神而受苦并継续犯罪【创四4-8】。神感动亚当的后裔通过向神献上牛羊的血来赎自己的罪,表明亚当已经明白“因信称义”的真理。他在有生之年一直盼望等候那位要伤蛇的头的女人后裔。神呼召亚伯拉罕,并给他的应许【创十二1-3】,在他有生之年很多都是不能实现的,但是,亚伯拉罕凭着对耶和华的信心,“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”【创十五6】,可见亚伯兰同样是“因信称义”的,耶稣说: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,既看见了,就快乐。【约8章56】”说明他同样是信基督而得救之人。他是我们所有属灵后裔的“信心之父”。以色民在埃及为奴四百年后,摩西蒙召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,面对以色民因艰苦而埋怨和悖逆,神向以色列民颁布了“十诫”律法,以及例律、典章,但是,人的罪性使得人靠自己无法活出律法的要求,而继续去任意妄为,神管教他们、也任凭他们。原来律法是叫人知罪的,是“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“因信称义”【加三24】。新约历史为人类揭开了新的一页,神不愿一人沉沦,而要万人得救,当神所定的时候到了,耶和华神差神子耶稣降世为人,按神的旨意拣选在创世之前祂所定下要救赎的人,带我们认识自己是罪人,唯有倚靠神的救赎。然后,耶稣为我们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成就了对祂所拣选的罪人的伟大救赎,凡认罪悔改跟从祂的人,得以在基督里“因信称义”,我们就成了蒙恩的罪人,而神因为爱我们,就 “算我们为义人”,所有以往的罪都得神赦免。并且在耶稣升天之后,降下圣灵,进入祂儿女的生命中,从此,圣灵保惠师使我们恢复了与神亲密相交的关系,多么美好!神要藉着圣灵的带领,使我们成为在基督里新造的人,活出祂圣洁的样式,藉此传扬和荣耀神的圣名。如今,成为神子民的我们,有圣灵保惠师帮助我们去遵守律法。我们因着“信”,内住的圣灵必带领我们去努力遵从神一切的教训(虽然,因为罪性还在,常会犯罪错,但有内住圣灵的带领和管教,神将会随时归正我们)。圣经教导我们:我们因信悔改得救之后,遵守神的律法,不是靠行为维持得救,而是既然已经得救了,就要在主里过圣洁的生活,活出神儿女应有的样式,在世上作光作盐,好像明光照耀,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【腓二15-16】,与蒙召的恩相称。诚然,成圣之路需一生之久,但有神同在,祂必带领我们在耶酥基督里走上行之路;并且,仰望神应许我们在天上更美的家乡,就是神为信靠他之人预备的永恒天城【来十一16】,在那里,我们将永远与神同在!
那些从撒路撒冷来的犹太基督徒,他们把“以行为称义”的理论灌输给加拉太人,虽然加拉太人得到保罗“因信称义”的正确引导,但是,撒但利用初信之人生命幼小,使加拉太人听信了犹太基督徒的宣传,犹太人说:信耶稣之后,还要行割礼、守律法,才能得救。人为什么会相信上述论调?因为世俗的价值观从来认为:世上没有白白得来的好处,他们不相信:只要认罪悔改后,神会赦免我们过往一切的罪,白白地得着神的恩典。人在信仰根基还未扎稳时,很容易接受犹太人这样的盅惑。
这些传“别的福音”的犹太基督徒,污蔑保罗传“白白的恩典”是为了讨好人,保罗反驳说:他所做的一切,只为讨神的喜悦,不然他就不能称为是神的仆人了【加一10】。
保罗不仅从教义上驳斥犹太人所传“别的福音”;并且以自己被神拣选成为使徒的亲身经历,向加拉太人证明他所领受的是真道【加一11-24】,读来令人感动!保罗在蒙召前是一位逼迫基督徒的著名人物,不仅在当时远近闻名,在神拣选了他、彻底翻转了他的生命后,更是大大影响了当时的“使徒时代”;并且影响了整个基督教历史,直到如今。他是神所使用的贵重器皿、是神忠心的仆人。保罗在他一生的经历中,为我们留下了反面的教训和正面的榜样,这实在是神计划中重要的一环。从保罗身上对照我们自己:我们过去也曾经不识神、抵挡神,这是人的本性;从神拣选保罗成为衪所重用的使徒后,保罗在圣灵带领下,为着神国,始终为真道竭力争辩,直至义无反顾地为神殉道。神藉保罗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神的儿女。从保罗身上,我们也真切地看到神的慈爱和大能,祂饶恕人的过犯是如此彻底;衪所重用的保罗,竟然可以为神国做出那么伟大的事工,保罗不过是人,荣耀全然归于神!感谢神把使徒保罗的美好榜样放在我们面前,使我们在基督成圣的路上,也能像保罗那样,靠着圣灵带领,向着神所设立的标竿直跑。愿一切颂赞、荣耀、尊贵、权柄都归于至高神!